FIBHER 退換貨及鑑賞期須知
1. 購物的消費者,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
2. (消費者請注意)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請留意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屬於易於腐敗之商品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、客製化商品、食品或非商品本身之瑕疵,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。
3.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儘速來信 fibher0306@gmail.com。退回商品時,請以本商店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,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快遞公司。
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一、依消保法第19條第2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,本店對於下列商品,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:
(一) 商品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。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,保存期限少於七日,或雖較七日稍長,惟解約時即將逾期,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。
(消費者請注意)
1. 由於考量食品衛生安全,除了商品本身瑕疵、損壞、作業疏失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能申請退換貨。
2. 一經個人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恕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3. 訂購前,請詳閱商品頁面說明,確認細項後,再行下單喔!
商品問題反應流程:
1. 如收到商品與訂購的規格、數量不符時,
2. 若發現商品在宅配運送中嚴重受損,
3. 對於收到的商品有任何意見與品質疑慮,
4. 請您收到商品當日內拍照錄影存證與保留商品,並聯繫客服,我們將儘快為您處理,除以上狀況外恕不接受退換貨。